灯塔的故事
作者:Seiya
时间:2018年06月04日
萨缪尔森与科斯的争论
萨缪尔森的观点:
灯塔的公用品,应由政府免费提供
灯塔提供的服务,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公用品。而公用品不应该收费,因为无论多少船只在使用这个灯塔,边际成本都不会增加。 如果你非要收钱的话,总有一些比较穷的船主给不起这个钱。
提供灯塔,边际成本为零,如果你限制别人使用,带来的损失可能是巨大的。所以灯塔应该由政府提供,而且应该免费提供。
科斯的观点:
现实中灯塔不仅由私人建设,而且能够收费
灯塔的建造者在码头那里收钱,船只只要停靠在码头,就有人在那里等着收钱了。
灯塔虽然发出来的光芒是公用品,但实际上它是由私人提供的,它是在收费的。
灯塔确实是公有品,但建造灯塔,还有维持灯塔的运作本身,都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,所以不能够因为灯塔在使用的时候没有边际成本,就得出结论说它应该免费,修建它、维持它的运作是要有成本的。
案例一:五星级酒店与购物中心
五星级酒店:
- 酒店大厅,灯光设计得特别舒服,它还有香味,有时候还有人在旁边弹钢琴,还有喷泉,沙发也整理得非常干
净,所有这些都是对外开放的,每个人都可以享用。
购物中心:
- 购物中心设有巨大的公共空间。
萨缪尔森与科斯的争论带来的启发
启发一:哪怕是公共设施,私人也有积极性提供,也能够从中收费
启发二: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,尤其是私用品的服务,如果收费可以达到两个效果
可以筛选需求。 因为你提供的私用品,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,比方说是道路,如果你选择收费的话你能够筛选需求,看谁更需要,让谁先用(收取拥堵费)。
能够进行经济核算。 你修了一条隧道,如果免费的话,你不知道它在经营上到底合算不合算。如果收费的话,你就能够计算出来,修这条隧道在经济上到底合不合算,如果你再要修一条隧道到底能不能收回成本。
课后思考(经过5个礼拜的学习,最大收获是什么?)
我的回答
权利有别于能力,权利是人授而非天授;
实施私有制带来了很大的好处,但是产权的界定需要很高的成本来维持;
现实中的“公地悲剧”总会有人自发的组织起来,阻止资源的耗散,因为人事损失最小化动物;
关于“产权”的构成,转让权最为重要;
薛兆丰老师的回答:
人是善于制造理由的。你看,在不同的所有制下面,他们有不同的收益,不同的收益决定了他们说什么样的话,提出什么样的论据,营造什么样的文化。利益计算的不同,决定了人们选择的理由的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