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民医保可以持续吗
作者:Seiya
时间:2018年07月03日
奥巴马医改方案《患者保护与评价医疗方案》
奥巴马医改方案的几个“亮点”:
要把3000万没有医保的美国公民纳入医保的范围;
保险公司不能因为投保人有过往的病史而拒绝投保,也就是说,不能歧视投保人;
保险公司也不能因为投保人过往的病史而索取不同的保费;
把所有的公民都纳入保险范围,然后禁止保险公司进行歧视,这是奥巴马医改一个重大的特点。
奥巴马医改方案的几个问题:
问题一:违反了保险的运作原理;
它要把所有的人都纳进保险的范围,同时还不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进行歧视;
细分和加总是保险公司能够健康运作的一个基本前提,但是奥巴马医改把这两个基本前提给打破了;
问题二:只能依靠强制力施行;
要维持一个“大锅饭”的体系,必须强迫所有人都进来,不许离开;
施行“个人强制令”,拒绝保险的人必须缴纳罚款,罚款金额每年都在提升;
规定所有公司必须为雇员缴纳医疗保险;
思考一:根据“法律无效定律”,如果强迫公司提雇员交保险,这保险究竟是谁出的?
回答:这个保险是公司和雇员共同出的,谁出的多,取决于谁更迫切地需要这份工作。
所以奥巴马医改,表面上看,是强迫公司替雇员支付保险,实际上是强迫公司和雇员一起支付保险。奥巴马医改的设计者,要么不懂“法律无效定律”,要么是装着不知道“法律无效定律”。
思考二:既然保险是一种商业产品,是一种人们自愿购买的商业产品。那么联邦政府有权逼着每一个公民都购买某种商品吗?这会不会违反美国的宪法呢?
赞成的人表示: 反正医疗保险是每个人最终都要购买的,早一点购买、晚一点购买都要购买,所以逼着你买也是对的;
反对的人表示: 人老了是要买拐杖,但你不能逼着年轻人说:你老了以后要买拐杖,反正也是要买的,你现在就把拐杖给买了吧;
美国最高法院在2012年6月28日颁布了判决:“个人强制令”部分符合宪法,部分违反宪法。
国会并没有权利逼着人民买东西,如果这么理解,那么人们的生活就完全被国会、政客操纵了。但是奥巴马医改所说的保险其实并不是保险,它是政府安排的一种补贴制度,不属于一种可持续的、能够自我维持的商业保险。
根据保险的原理,我们看得出奥巴马医改方案并不是一种可持续的商业保险,而是一项由政府施行的社会补贴、财富转移计划。
课后思考
问:人人都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,接着会产生哪些事与愿违的结果呢?
我的回答:
如果人人都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,这违背了保险运作的基本原理。那么直接结果就是保险不能够很好的自我维持下去,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导致整个保险体系全面崩溃,最终所有人都买不了保险。最好的结果也是保险为了能够自我维持下去,价格全面提升,这样我们购买保险的成本会大量增加。
薛兆丰老师的回答:
要求越来越高,资源却是有限的,那就必须找出分配的规则;人人都有同等的待遇,那每个人的待遇就只能往下降,限制条件就会越来越多;而限制本身带来的成本,也会越来越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