垂直销售限制
作者:Seiya
时间:2019年03月28日
最低零售价限制
首例最低零售价限制案
案例一:迈尔斯博士案(1911年)
案件背景: 迈尔斯博士医药公司生产了一种药非常流行,在当时的美国有上万家零售商,它规定零售商卖个消费者的价格不得低于100块钱。但是,有一家零售商私自降价销售,迈尔斯博士医药公司禁止了这种行为,于是被告上法庭。
案件判决: 最高法院判Dr. Miles公司败诉,最低零售价限制的安排,在美国被宣布为非法。
判决原因: 第一,价格维持本身就是违法的; 第二,产权保护的原则,也使得你没有权力再去管人家转售的价格。
最低零售价限制背后的经济学意义:
竞争是无所不在的,减少了价格维度上面的竞争,零售商之间就会在价格以外的维度——也就是服务的维度展开竞争。它通过限制价格的竞争,防止一些不提供服务的零售商,搭那些提供服务的零售商的顺风车。
最低零售价的好处:
最低零售价限制,在削弱了同一个品牌不同零售商之间的竞争的同时,增强了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,这对消费者而言是利远远大于弊的。
最低零售价存在的理由:
最低零售价限制通过限制价格竞争,鼓励服务维度上的竞争,防止一些不提供服务的零售商,搭那些提供服务的零售商的顺风车。
区域销售限制
区域销售限制的经济学意义:
任何一个单一零售商,都是没有积极性去做推广和售后服务的,因为成本太高,而受益会落到其他所有零售商手上。
厂家指定一个地区总代理,只有他能够从厂家拿货,这样他就有动力、有积极性做全局的推广,不仅是售前的推广,售后的服务也有积极性去布局。
最高零售价限制
最高零售价限制的经济学意义:
有些商品,厂家希望价格越低越好,而零售商却希望价格越高越好。比如:报纸,报社靠发行量赚钱,而分销商的出发点不一样,靠卖的价格赚钱。
垂直销售限制
不管是最低零售价限制、最高零售价限制,还是销售区域的划分,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:
表面上看,它们都是一种限制贸易的行为、限制贸易的约定,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,它们又引导了经销商在另外的一些维度展开了竞争,提供了更多的增值服务。
现实中的垂直销售限制解读
案例一:实体书店
线下书店往往会提供更多的服务,然后用户的购买行为实在线上完成的,从垂直销售限制看,线上渠道搭了线下渠道的顺风车。
案例二:网上服装
线上价格与线下价格的驱同趋势明显。理论上,网上的价格应该便宜很多才是,因为网店省下了很多运营成本,但是根据垂直销售限制的经济学原理看,只有当网上价格和线下价格一致时,才能确保线下实体店有提供售后服务的积极性。
五、反垄断法
反垄断法最重要的核心不在证据,因为事实只有一个,但看问题的角度却可以很不同。
不同的角度看同样的事实,会得出不同的结论。所以反垄断法之所以复杂多变的原因,在于人们看待同一种商业行为的角度不同。